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有关工作规定(2011年1月) 为了适应国家关于加强工程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根据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总结软件学院成立以来的教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保证培养质量和加强过程管理为原则,对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中所涉及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有关要求进行规范说明。 一、实习过程 完成软件学院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学习并获得所规定学分者,可进入实习过程。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可在合适的企业、研究院所或高校实验室进行。在高校实验室实习的学生需承担工程研发型任务并据此进行学位论文选题。要求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其中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的实习时间不少于7个月。学生在实习的同时,应完成如下与学位申请有关的工作: 1. 按时提交实习工作月报(总数不少于10个月,其中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的实习月报不少于7个月)。 2. 申报企业导师与学位论文选题方向。学院将据此安排校内导师。 3. 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并提交审查。 a) 要求达到概要设计程度; b) 要求参考文献至少15篇,其中英文文献至少5篇; 4. 完成实习及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报告; 5. 实习结束时向学院提交由实习企业出具的《实习鉴定及成果应用证明》,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工作成果和应用情况进行说明。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将视情况重新实习或终止培养。软件学院工程实践指导组负责学生实习过程检查与开题报告评审。 开题报告评审结论包括: l 通过 l 有条件通过: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 l 不通过:至少延期一个批次。 二、学位论文导师任职资格软件工程硕士指导原则上采用双导师制。其中: l 企业导师:来源于学生实习企业,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指导及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和论文撰写指导。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 3)企业聘任的高级技术人员。 l 校内导师:来源于我校相关院系,负责学生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的学术水平指导与把关。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在高校实验室实习的学生可以请该实验室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老师兼任其企业导师。在我校有关实验室实习的学生可以由导师组指导。 企业聘任的高级技术人员含: l 符合国家经委《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以考代评”方式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l 通过业界认可的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资质认证者。 l 有较大规模和业界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聘任的担任高级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这类专家由本人或企业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我校培养单位负责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和任职年限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 学位论文及答辩要求 学位论文及答辩应体现工作量、完整性、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果及应用情况,应“源于实践,高于实践”。 具体要求包括: 1. 功能性要求 1)论文工作目标分析与说明(解决了什么问题);2)相关技术背景分析(选题来源,所涉及技术和解决方案现状分析,本文所采用技术或方案的优势等);3)过程描述(需求分析,总体设计,详细设计和实现,设计结果分析与测试等);4)关键技术难点分析与解决方案论述(由独立的章节进行分析论述);5)本人工作成果及应用情况说明。 2. 非功能性要求 1)描述、分析问题的专业性(理论知识运用,形式化表达,量化分析方法等);2)论文结构的合理性与完整性;3)文字组织与表达能力(包括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的专业性、准确性);4)学术与论文格式规范性(参考文献、图表引用,排版布局、字体字号、行间距、公式等)。 四、学位申请过程1. 步骤 1)提交论文初稿及答辩申请 2)资格审查(教学部负责,学工部、对外合作部配合完成),含: l 违章违纪; l 课程学习(含总学分要求,必修课要求,专业方向限选课要求,本科专业基础课要求等); l 实习情况(实习鉴定及成果,月报)。 3)论文初稿及查重(要求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每人一次,不通过者视情况进入下一批次或终止培养。 4)论文定稿及查重(要求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每人一次,不通过者视情况进入下一批次或终止培养。 5)会审(由“工程实践指导组”负责组织) l 标题(不切题、冗长拗口、英文缩写过多等); l 摘要(三分之二页以上,简要说明选题背景和需解决的问题,详细归纳论文的工作、贡献和特色); l 论文形式与格式要求,如参考文献(至少35篇,按序号标注,正文引用); l 独立章节论述关键问题分析与解决。 6)论文送审(每位学生的评审专家组由一名具有校内导师资格的校内专家和一名工业界专家组成。采用盲审制。) l 两名专家均通过:参加答辩; l 一名专家通过:送第三名专家评审; l 两名专家均否定: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答辩; 7)论文预答辩 (由校内导师和“工程实践指导组”负责组织) 8)论文答辩(答辩专家组由3名以上专家组成,专家组长由教授级专家担任,具有博士学位的校内导师可以担任专家组成员。至少一名专家组成员为工业界专家。采用盲答制。) l 通过 l 有条件通过 论文内容及形式微调: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附修改说明一并提交校内导师和院工程实践指导小组审查。审查不通过者视情况推迟半年提交学位申请,或终止培养。 l 不通过 分重新撰写论文、重新答辩等几种情况。视情况推迟半年提交学位申请,或终止培养。 9)校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 校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为终审。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终止培养。 五、 国际合作培养学生的有关要求 1. 关于培养期限参加我院与海外高校合作培养项目的学生的学习时间一般为三年,其中: l 第一年在科大软件学院进行课程学习; l 第二年在对方学校学习,同时进行实习; l 第三年完成实习。完成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进行毕业论文评审与答辩,申请学位。 可以以对方学校论文导师为企业导师。 不能以同一篇毕业论文申请两个学位。可以以对方学校论文工作为基础撰写我校软件工程硕士毕业论文(要求中文),但要求两篇论文差异2/3以上。 可以以两种模式提交《实习鉴定及成果证明》: l 工程型工作成果,可以由对方学校导师出具学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情况说明。说明中应明确说明学生科研工作成果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学生的主要贡献等; l 研究型工作成果,以在我校认可的学术期刊和专业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 六、组织与实施上述工作由软件学院研究生部在校研究生院的指导下组织和实施。软件学院研究生部下设“工程实践指导组”,具体负责企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过程指导与检查。 七、附则上述规定由我校“专业学位(工程类)学位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1年1月10日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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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研一·研二·研三] 关于实习企业和导师资格说明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 ...
admin
· 发布于 2013-04-18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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